取消物业管理公司是一个涉及面非常大的事情。至少涉及从事物业工作3000万左右的职工就业问题等一系列问题。
首先,从国家层面就要修改或者取消物业管理条例;
还有刚刚颁布的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的物业管理细则。还有修改消防法等法律和条款。还有国家电力,水务,环保,住房维修基金等的管理与细则。
第二,国家必须通过立法明确物业管理新的管理模式以及授权等原物业管理的系列问题的法律地位。
同时各省市自治区也必须制定管理细则。
第三,成立新的物业管理体系的法律主体。
制度,资料,设备,事物,账务的移交,还有水电,档案等资料的对接。同时,必须进行电梯,消防维保合同的签订。还有消防的24小时值班,高压电24小时值班人员的不间断值班责任。同时要求值班人员要持证上岗,并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并改进,还有必须接受的整改与罚款。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与电力管理的有关法律条款。同时也要接受国家街道办事处,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不合符要求情况进行整改,还有罚款。同时对小区治安防范工作接受派出所的管理与上报社情等。税务部门的缴税,报表申报等。汽车停车场接受物价部门上报收费申报等。还有垃圾清运点的申报与定时运交。大型维修基金的申报等的对接。对医院垃圾的清运的特殊处理等。
第四,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每周职工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0个小时。
还有必须办理职工的社会统筹五险一金制度。还有物业发展与物业工具的更换等。
第五,小区设备的使用与保养是关乎所有业主切身利益的大事。
设备维护的好坏直接关系业主的人身安全甚至是生命的代价。必须招聘有资质的维保单位维保。设备的再购置是许多小区很难的难关。据有关报道有小区为换电梯整整用了8年时间。特别是老小区就是新小区设备使用的节约是至关重要的一项专业工作。 总之当把以上日常物业工作的内容,交给新的物业管理形式,一定不会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相信当角色互换的时候,业主就会想到物业的不容易与艰难。
第六,如果没有物业管理,多少小区简直不堪入目。
有物业在时,不好好珍惜,直到失去时,才后悔莫及,如果再给这些业主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他们一定会说:快来吧,物业!如果非要加个期限,他们一定会说:一万年。
太多的案例告诉我们,业主其实是离不开物业的,也有很多物业退场几年后重新入住的。这种关系貌似“婚姻”,热恋期的劲刚过,各种生活琐碎接踵而来,吵吵闹闹有时也全然不顾,可是终究是归于和谐,谁也离不开谁。